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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指南

提/卸货须知


一.客户在我司必须进行 “提/卸货单”样本和印章备案(可由我司提供模板)后,方可下单提/卸货,所下提/卸货单必须与备案一致。

二.所下提/卸货单必须标明:

1./卸货仓库、品名、数量、车号或船名、提货单位/出厂单位全称;

2.必须有提/卸货单号,如有重复则视为无效单;

3.每单要注明有效期,没有注明有效期的视为长期有效;

4. 每单要注明发货要求或卸货要求,没有注明的视为无要求;

5. /卸货单的印章必须与在我司备案的“提/卸货单”样单上的印章一致。

三.对所下提/卸货单改动要求:

1.可在原提/卸货单上手动修改,但必须在修改处盖章并标明日期(每单限改一次);

2.可用空白“提/卸货单”形式修改,标明需修改提/卸货单的单号及其相关内容,并加盖备案印章。

四.客户提单余量收回:

1.单独下车号的提单,提完后余量自动返回客户账上;如未提完,但过了有效期,我司致电客户,客户同意收回 ,我司将其余量返回客户账上;

2.下车号循环提货的提单,过了有效期或提单余量不足一车时,我司致电客户,客户同意收回 ,我司将其余量返回客户账上(如提单为凭下家客户提单提货的,我司会告知下家客户);

3.凭下家客户提单提货的不可撤销提单,若余量作废,必须上、下家客户书面通知我司,方可收回。

注:客户卸货单终止同上述流程一致。

五.办理货权转移:

1. 办理货权转移的客户需使用备案指定的货权转移凭证模板,办理货权转移前与我司货管部联系,联系电话:0523-86991227

六.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

客服电话: 0523-86991206          

电子邮件:kaipiaodating@jocpcs.com

联系人:   货管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指定传真:0523-86991291

地址: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工业园区建桥路疏港一路18

邮编:225300

 


备案须知


提/卸货前需先在我司备案,备案时请提供以下资料:

1.我司提供的“提/卸货样单”(固定模板),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客户名称并加盖印章(加盖贵司公章或者合同章、提卸货印章);

2.贵司的营业执照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、危化品许可证、开票资料,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贵司公章。

如需办理货权转移手续,需同步备案以下资料(我司提供模板):

1. 货权转移代理人及印章备案声明,加盖公章或合同章、货权转移印章;

2. 货权转移凭证样单,加盖货权转移印章;

3.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,加盖公章或合同章(代理人指实际办理货转的联系人);

4、客户原备案的印章、联系方式(传真号、邮箱)、提/卸货单有变更的情况,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与我司联系,重新办理备案手续;

5、备案文件中,若有印章不清晰、印章不全,需要重新备案;

6、上述资料需贵司加盖骑缝章。

注:我司收到上述资料正本,备案方可生效。

联系方式如下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电话:0523-86991206          传真:0523-86991291

Email: kaipiaodating@jocpcs.com

联系人:货管部

地址: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工业园区建桥路疏港一路18

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

 


预约作业须知


前来我司提/卸货作业,可通过“海企仓储槽车自助预约服务”系统提前预约:

所有车辆首次前来我司提/卸货作业,需关注公众号并备案车头、车挂、驾驶员、押运员信息,上传有效证件,所有证件均备案成功后,方可进行提/卸货预约。

二、请自主选择作业时间段,同一车号只可预约一次,在每次作业结束或取消预约后方可再次预约。

三、如因特殊情况(车辆故障、爆胎等)不能按时前来作业,请提前一小时致电我司取消预约,每个车号每天仅给予一次机会,按规定的取消预约不算您爽约。请您谨慎取消预约,以免影响再次预约。

四、预约成功后,请在预约时间段内(可提前30分钟)至停车场“槽车自助开票区”自助机上扫码开入门证;若未在预约时间段扫码开票,则视为爽约,需重新预约,达到3次(含)爽约,系统将会自动锁定您的预约资格,需前往我司缴纳200元违约金后方可解锁。

五、客户将您的提/卸货计划下达我司后,方可在公众号内进行预约排号操作。

六、请您务必知悉所提/卸货物的单号、客户名称、品名(至关重要),确保您的预约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预约,如果您所查到的均不是您需要的提/卸货信息,请您联系货主确认。若因您自身原因造成提/卸客户、品种错误的,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与我司无关。

 

如在预约过程有任何疑问,请拨打咨询电话: 0523-86991216